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台南市財稅局表示,依照土地稅法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被徵收時可免徵土增稅,徵收前移轉也同樣應為免稅,以維護租稅公平。
因此適用免徵土增稅的土地,必須符合「依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設保留地,且該公設保留地將由政府依法以徵收方式取得」為要件,若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地主仍將參與分配土地權利,且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增稅可減徵40%。
因此,政府以徵收方式取得公設保留地,及以重劃方式取得,對地主權利損益情形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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