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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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儷方/台北即時報導
經濟部今天預告修訂「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經濟部表示,此次修法最大亮點是將輔導與普惠資源擴及至全國171萬6千家中小微企業,將占比高達6成的獨資與合夥等102.9萬家微型店家納入輔導協助,並推動353處商圈與1030處公民有市場環境改善。
預估1年減稅利率50.9億元,其中研發投資抵減約44.05億元。
為協助中小微企業因應人才需求,並促進社會經濟包容性成長,經濟部加碼留才與徵才誘因。在「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方面,適用年齡從原先的「24歲以下、65歲以上」放寬至「29歲以下、55歲以上」,藉此大力協助青年與中高齡就業。
同時,為實質鼓勵企業照顧基層員工,「員工加薪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從原有的175%提高至200%,讓企業在為基層員工加薪時,能享有更顯著的租稅減免,有效舒緩經營成本壓力。
中企署表示,根據113年報稅的資料,統計增僱及加薪租稅優惠受惠人數是3.2萬人,這次修改條例後,除了年齡放寬,人數基礎增加外,還有加薪加成減除率提高,估算116年起適用新方案後,最後受惠人數是4.3萬人,比較下來,就是增加1.1萬人受惠。
中企署指出,此次修法大幅放寬設備投資與研發創新的租稅優惠。其中,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數位及淨零轉型設備抵減門檻,相較於產業創新條例的100萬元大幅調降至25萬元,並首度將服務業所需的「數位管理系統」與「委外研發支出」納入適用範圍,當年度研發抵減率亦調升至20%。
針對資金需求,政府則提供中小微企業簡易申貸、專案貸款與短期利息補貼,並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風險擔保,讓缺乏大型擔保品的小微店家也能順利取得轉型所需的關鍵資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47091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6-09-07 18:04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台中報導
房屋稅差了數倍!台中地方稅務局分享,民眾小王(化名)名下的房屋供父母居住,父母的戶籍也遷到該房屋,但5月份收到的房屋稅卻不是自住用的稅率,關鍵在於小王忽略了還要向稅務機關「申請」。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溫馨提醒,符合自住用房屋要件的屋主,務必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遇假日順延)前提出申請,當年期才能適用自住用1.2%優惠稅率。
台中地方稅務局說明,自住用房屋的適用要件為無出租、無營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在3戶以內,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有其中1人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符合自住用房屋要件的屋主,必須在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遇假日順延)前,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當年期開徵的房屋稅才可以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課徵,如果逾期申報只能從次期開始適用。
錯過「3月22日」黃金期限?即使只差一天也要等明年
台中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自住用房屋必須要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1人辦竣戶籍登記,如果是屋主本人至戶政機關遷入戶籍,可同時申請房屋為自住用,地稅局會運用戶政機關通報的申請資料審查適用條件後核准。但如果是非屋主本人遷入戶籍,則無法同時申請自住用房屋,必須由屋主於3月22日前,另外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若屋主超過3月22日才提出申請,即使只差一天,當年期還是只能按非自住用稅率3.2%~4.8%課徵,必須等到次年才能適用自住用稅率。提醒民眾別讓自住房屋節稅權益睡著了!
台中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免民眾奔波,除了臨櫃申辦外,民眾可多加利用地稅局官網線上申請,免出門即可完成辦理。如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服務。
https://www.taiwanhot.net/news/1147313/%E7%88%B6%E6%AF%8D%E5%85%A5%E6%88%B6%E7%B1%8D%E5%8D%BB%E6%B2%92%E7%9C%81%E5%88%B0%E7%A8%85%EF%BC%9F%E6%88%BF%E5%B1%8B%E7%A8%85%E5%B0%91%E5%81%9A%E3%80%8C1%E5%8B%95%E4%BD%9C%E3%80%8D%E7%95%B6%E5%B9%B4%E5%84%AA%E6%83%A0%E5%85%A8%E6%B2%92%E4%BA%8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子女結婚,父母想幫忙準備買房頭期款、裝潢費或成家基金,可善用婚嫁贈與優惠。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除了每人每年244萬元贈與免稅額外,父母在子女婚嫁時,還可各自額外贈與100萬元財物不計入贈與總額,若父母都善用優惠,當年合計最高可贈與子女688萬元,免課贈與稅。
國稅局也提醒,「婚嫁」原則上是以子女結婚登記日前後六個月內來認定,因此若贈與時間與結婚時間相隔過久,可能就會錯失適用100萬元婚嫁贈與免稅額的機會。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只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就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這項優惠與一般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分開計算,因此不會占用原本的244萬元額度。
也就是說,子女結婚當年,爸爸除了可運用244萬元年度免稅額,還能再利用100萬元婚嫁贈與優惠,合計344萬元;媽媽也有相同額度,夫妻兩人合計最高可達688萬元。
舉例來說,小敏(化名)在2026年6月1日登記結婚,父母想趁女兒成家時提供一筆資金,小敏的爸爸與媽媽在同年11月30日前,各自贈與她244萬元,再分別利用100萬元婚嫁贈與額度,也就是每人各贈與344萬元。
父母合計贈與小敏688萬元,其中488萬元可分別適用父母各自的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另外200萬元則屬父母各自100萬元的婚嫁贈與,依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688萬元可免課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父母因子女婚嫁贈與財物時,應檢附子女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若單一父親或母親的婚嫁贈與超過100萬元,超出部分仍須列入當年度贈與總額計算,如果連同其他贈與超過當年度244萬元免稅額,超過部分就要依法課徵贈與稅。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43/973299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公司若將資金無償借給股東、其他公司或任何人使用,未收取利息或約定收取利息偏低,即使實際上沒有收到利息,仍應依規定設算利息收入,並計入營利事業所得課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之獨立法人,將公司資金提供給他人使用,原則上應取得合理報酬。因此,稅務上的利息收入並非完全以公司實際收到的利息作為認定標準。
依《所得稅法》規定,公司將資金借給股東或任何他人,若沒有收取利息,或約定利息偏低,除屬於預支職工薪資的情況外,都應依規定計算利息收入課稅。
至於應設算多少利息,國稅局指出,應按照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月1日的臺灣銀行基準利率計算。也就是說,公司即使基於關係企業、股東或其他因素,決定無息提供資金使用,在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仍不能直接將相關利息收入以零元申報。
若公司不是完全無息借款,而是有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也不代表一定沒問題。依規定,如果公司約定收取利息偏低,同樣可能需要依相關規定調整利息收入。因此,企業出借資金時,除確認實際資金往來情形,也應注意相關稅務規定。
舉例來說,甲公司2023年資產負債表中列有其他應收款5,000萬元,經查發現,這筆款項是甲公司在2023年1月1日借給乙公司的資金,但甲公司並未向乙公司收取任何利息。
由於甲公司將5,000萬元資金無息借給乙公司,國稅局依規定按照2023年1月1日臺灣銀行基準利率年息2.867%,設算甲公司2023年度應有利息收入143萬餘元。雖然甲公司實際並未收到這筆143萬餘元利息,稅務上仍須計入公司的利息收入,最終遭補徵稅額28萬餘元。
國稅局提醒,公司如果有將資金借給股東、關係企業或其他人使用,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前應檢視利息收取情形,若完全沒有收取利息,或實際約定的利息偏低,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調增利息收入,以免日後遭國稅局查核調整並補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2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