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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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貨給外交官 開零稅率發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駐台外交機構及其人員持外交部核發的免徵營業稅證明卡購買貨物或勞務,可免徵營業稅,不過雖然免稅,店家仍應開立零稅率發票交給對方。 本於互惠原則,駐台外交機構及其人員只要持免稅卡消費,店家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時,應按銷售價格扣除營業稅後的金額收款,以建構友善購物環境。 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前述機構及其人員時,應檢視「免稅卡」及「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或「外國機構官員證」任一證件,並開立零稅率統一發票,發票應以該機構或人員為買受人,發票備註欄載明「免稅卡」上的「免稅證證號」。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銷售定價2,100元的電子產品給某領事館,甲公司應收取2,000元(扣除營業稅100元),並開立銷售額2,000元的零稅率統一發票。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駐台外交機構及其人員持外交部核發的免徵營業稅證明卡購買貨物或勞務,可免徵營業稅,不過雖然免稅,店家仍應開立零稅率發票交給對方。

 

本於互惠原則,駐台外交機構及其人員只要持免稅卡消費,店家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時,應按銷售價格扣除營業稅後的金額收款,以建構友善購物環境。

 

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前述機構及其人員時,應檢視「免稅卡」及「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或「外國機構官員證」任一證件,並開立零稅率統一發票,發票應以該機構或人員為買受人,發票備註欄載明「免稅卡」上的「免稅證證號」。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銷售定價2,100元的電子產品給某領事館,甲公司應收取2,000元(扣除營業稅100元),並開立銷售額2,000元的零稅率統一發票。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292437

兩間自住房卻只能算一戶?台中屋主一通電話才發現地價稅多繳了

不少自住型屋主以為,只要房子自己住、沒有出租,就能一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實務上卻常在申報地價稅時「被打回票」。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多起民眾來電詢問,夫妻名下擁有2處以上住宅,卻發現只能有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稅負落差相當明顯。 稅務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的認定,除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房屋未出租、未供營業使用外,最關鍵的限制在於「適用戶數」。原則上,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全家僅能以一處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其餘住宅即便實際自住,仍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不過,若名下第2處以上住宅也希望爭取自用住宅用地優惠,仍有合法調整空間。稅務局指出,只要該土地設籍的是「成年直系親屬」,就可另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包括成年子女、成年孫子女、父母、祖父母,甚至女婿、媳婦、公婆或岳父母等,都符合設籍條件,成為實務上不少多屋族降低地價稅負的重要解方。 稅務局也特別提醒,申請時程往往是屋主最容易忽略的地雷。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提出申請,原則上為每年9月22日(遇假日順延),若超過期限才補申請,將只能自次年起適用,當年度稅金仍得照一般稅率繳納。 稅務局建議,名下持有多筆住宅用地的屋主,應提前盤點戶籍設立情形與適用條件,及早規劃申請時程,避免因一個戶籍或時間點的疏忽,導致每年地價稅負大幅增加。

2026/01/25 14:57

不少自住型屋主以為,只要房子自己住、沒有出租,就能一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實務上卻常在申報地價稅時「被打回票」。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多起民眾來電詢問,夫妻名下擁有2處以上住宅,卻發現只能有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稅負落差相當明顯。

稅務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的認定,除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房屋未出租、未供營業使用外,最關鍵的限制在於「適用戶數」。原則上,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全家僅能以一處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其餘住宅即便實際自住,仍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不過,若名下第2處以上住宅也希望爭取自用住宅用地優惠,仍有合法調整空間。稅務局指出,只要該土地設籍的是「成年直系親屬」,就可另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包括成年子女、成年孫子女、父母、祖父母,甚至女婿、媳婦、公婆或岳父母等,都符合設籍條件,成為實務上不少多屋族降低地價稅負的重要解方。

稅務局也特別提醒,申請時程往往是屋主最容易忽略的地雷。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提出申請,原則上為每年9月22日(遇假日順延),若超過期限才補申請,將只能自次年起適用,當年度稅金仍得照一般稅率繳納。

稅務局建議,名下持有多筆住宅用地的屋主,應提前盤點戶籍設立情形與適用條件,及早規劃申請時程,避免因一個戶籍或時間點的疏忽,導致每年地價稅負大幅增加。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6753

企業列報交際應酬費 有條件

企業為拓展業務或維繫客戶關係,在拜訪客戶時常需要準備禮品或招待客戶。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餽贈或招待客戶的交際應酬費用,應與業務有關並取具合法憑證,才能在規定限額內認列費用。 台北國稅局解釋,營利事業交際應酬費用應符合一般商業行情,為避免其列報交際應酬費用不具合理性,所得稅法與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交際費應依進貨貨價、銷貨貨價、運輸貨物運價、供給勞務或信用交易收益額、外銷結匯收入等基礎計算可列報限度。而若超過限額部分,應於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自行依法調減,不得列為當期費用。 舉例說,甲公司2023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於營業費用項下列報交際費430萬元,已達規定限額,國稅局查核發現,公司列報營業成本中,包含招待客戶餐費及購入禮品贈送客戶等交際費支出70萬元,將這筆費用轉列交際費。因交際費超過限額,因此國稅局調減相關支出,調增課稅所得額70萬元,補稅14萬元,並依所得稅法規定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實務上,交際費也常與廣告費搞混。交際費是指業務上直接支付的交際應酬費,包括公司因業務所需而招待客戶,所產生各項支出,包括贈送禮品、設宴款待或是招待旅遊等,形式不限,但必須與業務相關。即公司從事營利活動過程中,為塑造或改進周邊獲利環境,或與客戶等相關人士建立良好公共關係,而針對「特定人」所支出費用,才可認定為交際費,並設有一定上限。 廣告費則不設上限,必須核實認列。國稅局說,廣告費著重在建立自身形象、知名度或推銷商品,各種活動宣傳是針對不特定大眾,與交際費不同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企業為拓展業務或維繫客戶關係,在拜訪客戶時常需要準備禮品或招待客戶。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餽贈或招待客戶的交際應酬費用,應與業務有關並取具合法憑證,才能在規定限額內認列費用。

 

台北國稅局解釋,營利事業交際應酬費用應符合一般商業行情,為避免其列報交際應酬費用不具合理性,所得稅法與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交際費應依進貨貨價、銷貨貨價、運輸貨物運價、供給勞務或信用交易收益額、外銷結匯收入等基礎計算可列報限度。而若超過限額部分,應於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自行依法調減,不得列為當期費用。

 

舉例說,甲公司2023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於營業費用項下列報交際費430萬元,已達規定限額,國稅局查核發現,公司列報營業成本中,包含招待客戶餐費及購入禮品贈送客戶等交際費支出70萬元,將這筆費用轉列交際費。因交際費超過限額,因此國稅局調減相關支出,調增課稅所得額70萬元,補稅14萬元,並依所得稅法規定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實務上,交際費也常與廣告費搞混。交際費是指業務上直接支付的交際應酬費,包括公司因業務所需而招待客戶,所產生各項支出,包括贈送禮品、設宴款待或是招待旅遊等,形式不限,但必須與業務相關。即公司從事營利活動過程中,為塑造或改進周邊獲利環境,或與客戶等相關人士建立良好公共關係,而針對「特定人」所支出費用,才可認定為交際費,並設有一定上限。

 

廣告費則不設上限,必須核實認列。國稅局說,廣告費著重在建立自身形象、知名度或推銷商品,各種活動宣傳是針對不特定大眾,與交際費不同。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277910?from=edn_subcatelist_cate

購置無權狀屋 要繳契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購買未辦保存登記(無建物所有權狀)房屋,因不必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許多民眾誤以為免繳契稅,稅務局提醒,這類案件免不了契稅,民眾務必要報繳契稅後,才能完成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 台中稅務局舉例,轄區內王先生(化名)前年購買一棟房屋,但去年申請財產清單卻沒有這棟建物,一度以為自己遇到詐騙,後續向國稅局求助後才發現,原來他購買的是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因未申報契稅,導致房屋納稅義務人至今還是原所有人。 稅務局表示,依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且應於契約成立日起30日內,填妥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購買未辦保存登記(無建物所有權狀)房屋,因不必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許多民眾誤以為免繳契稅,稅務局提醒,這類案件免不了契稅,民眾務必要報繳契稅後,才能完成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

 

台中稅務局舉例,轄區內王先生(化名)前年購買一棟房屋,但去年申請財產清單卻沒有這棟建物,一度以為自己遇到詐騙,後續向國稅局求助後才發現,原來他購買的是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因未申報契稅,導致房屋納稅義務人至今還是原所有人。

 

稅務局表示,依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且應於契約成立日起30日內,填妥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268253?from=edn_related_storybot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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