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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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有民眾會將閒置農地賣給建設公司,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若農地未作農業使用或移轉給非自然人(包括公司)等兩種情形,農地移轉就要課徵土增稅。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日前有民眾向稅務局詢問,因家族長輩遺留下的農地已閒置多年,想趁著有建設公司收購機會,將農地賣出,但因初步計算土增稅就要20多萬元,向稅務局詢問,是否能適用農地免稅?
稅務局解釋,依規定,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在移轉給自然人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增稅。但如果農地未作農業使用,且移轉給非自然人等兩種情形,就要課徵土增稅,而這裡的非自然仍還包括一般公司,或是法人團體。
稅務局強調,地主申報移轉作農業使用農業用地給自然人,並申請不課徵土增稅時,須出具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審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58765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7)日表示,因應農曆春節假期,按月申報營業稅的營業人申報今年元月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期限,展延至今年2月23日。
財政部說明,按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依營業稅法規定申報今年元月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截止日原為2月15日;但今年2月14日至22日適逢農曆春節連續假期,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申報期限應展延至2月23日。
考量今年農曆春節期間較長,財政部指出,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繳稅系統受理申報截止日,也配合順延至今年2月25日24時;同時為方便營業人申報,系統在新春期間仍照常提供服務,營業人可上傳申報資料,也可線上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提醒,營業人如未於2月23日前申報並繳納營業稅額者,將視為逾期申報及繳納案件,依《營業稅法》與《稅捐稽徵法》規定,自2月26日起將依照應納稅額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並自2月27日起依滯納稅額加徵滯納金或利息,提醒營業人注意於申報時限內完成申報繳納事宜。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51167
2026-01-06 01:26 經濟日 […]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去年最後一期營業稅,應於今年元月15日前申報,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如為兼營投資業務的營業人,應記得在申報這期營業稅時,將去年全年國內外股利收入,彙總申報免稅銷售額,才能正確計算、調整營業稅額。
營業人除有另有規定,無論有無銷售額,法定申報期限應以每兩個月為一期,並於次期1日至15日內,向國稅局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若為網路申報,截止日為單月17日前(含17日),也就是要在系統服務期間內完成申報上傳。
國稅局表示,為簡化報繳手續,兼營投資業務的營業人,在年度中所收取的國內外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未分配盈餘轉增資),可暫免列入所屬期別的免稅銷售額申報,等到年度結束時再一次彙總申報全年情況,並依規定,依照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稅額,併同該期營業稅申報繳納。
舉例來說,甲公司在2025年元月取得國外A公司分配的現金股利800萬元,2025年8月取得國內乙公司分配股票股利700萬元。甲公司申報2025年1-2月及7-8月營業稅時,可暫免將這兩筆股利收入申報免稅銷售額申報。
但等到2026年元月申報2025年11-12月營業稅時,就應將這兩筆股利收入共1,500萬元,彙總加入當期免稅銷售額申報,並依規定辦理兼營調整。
由於兼營營業人不必每期都申報股利收入,而是採全年彙總,在申報當年最後一期營業稅時再將其併入免稅銷售額計算即可,也因此常有營業人忽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46340
北區國稅局表示,網路賣家運用新興交易平台或金流串接等方式完成交易,國稅局持續蒐集各項金流及資訊流等資料,加強選案查核營業人申報銷售額異常案件。
舉例來說,甲公司2023年至2024年間於網路交易平台銷售遊戲虛擬寶物,並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收取款項,國稅局運用金流資訊分析比對,發現甲公司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查獲甲公司銷售虛擬寶物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且短漏報銷售額1億餘元,除核定補徵營業稅額500萬餘元外,並依營業稅法與稅捐稽徵法規定擇一從重裁處罰鍰800萬餘元。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244177